(蘋果日報)
台北一名陳姓女教師2010年發現老公李男與同事嚴女出軌,找上嚴女的丈夫林男商討對策,不料2人竟產生情愫,反被嚴女在汽車旅館捉姦搜出跳蛋,情節猶如「換妻」,雙方也因此衍生多件官司,林男不滿李男與嚴女外遇,2013年錄得李男進入嚴女住處3小時後離去畫面,提告對李男求償50萬元,台北地院認定,這畫面無法證明2人外遇,判免賠確定。
43歲陳女與任職竹科的李男(42歲)結婚10餘年,2010年間陳女發現丈夫與同事嚴女在電子郵件提及,「在我們做愛時,妳的雙眼是我所看過最明亮最美麗的」,陳女驚覺老公出軌,因而找上嚴女丈夫林男求助,卻愛上嚴女丈夫,反被嚴女指控是小三,嚴女2013年跟拍發現,陳女與林男曾一起進入「情覓」汽車旅館,還蒐出用過的情趣用品,雙方互控對方通姦。
雙方互控通姦案,因證據不足4人均不起訴,陳女與嚴女互告求償民事部分,高院認定嚴女、陳女均破壞對方婚姻,但陳女受害程度較大,去年已判嚴女須賠陳女60萬元、陳女則僅需賠嚴女30萬元確定。
至於李男求償部分,法院去年則判陳女與林男連帶賠李男15萬元確定,林男向李男求償50萬元部分,去年一審新店簡易庭認定,李男2013年1月晚間,進入嚴女住處大樓3小時才離開,已逾一般男女交往分際,判賠8萬元,但李男上訴後,北院認定,林男提供的影片,只能證明李男進入嚴女住處大樓,無法證明2人同處一室,今判免賠確定,這2對夫妻案發後均已離婚。(劉志原╱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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