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游姓男子(43歲)經營舒壓館,找越南籍女子為男客服務,因按摩女為喬裝男客的警員做半套,被逮後游聲稱是小姐私下行為,與店家無關。
喬裝男客的警員作證表示,他曾問按摩女「錢怎麼算」,按摩女回「按摩到你爽不要錢,要額外服務就要加1千元」,員警議價時,按摩女說「這是店裡的規定」。
喬裝的警員沒再作聲,按摩女隨即隔著內褲碰觸他敏感部位,後來脫下他內褲,把潤滑乳液倒在生殖器上,正要性服務時,員警表明身分逮人。
法官傳按摩女調查,她供稱沒做性服務,是純按摩,是不小心碰到男客的敏感部位,員警則稱潤滑液「只」倒在「那上面」,別的部分沒有倒,法官問按摩女「為何只倒在那上面,其他部位不倒」,按摩女詞窮、無法回應。
法官查出按摩女穿著短裙、暴乳裝,無固定薪資,也沒接受過完整的按摩訓練,認定店家作半套色情服務,依妨害風化罪判游姓負責人3個月徒刑、得易科罰金,摩女依違反社維法裁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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