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60多歲曾姓男子和年輕的羅姓女友發生婚外情,去年10月不滿羅電話不接,竟朝她潑汽油丟燃燒的樹枝,導致羅遭火吞噬被燒到毀容,耳朵不見、嘴巴萎縮,手指也截肢,曾作案逃亡多天遭逮後仍否認犯行,法院痛批他無人性、手段殘忍,依殺人未遂判刑12年。
檢警調查,當天下午2點多,曾和羅起口角拿汽油潑她,再丟已經著火的樹枝,大火瞬間引燃,羅被燒成火球送醫後全身二、三度燒燙傷達70%,雖撿回一命但耳朵不見、鼻子堵塞、嘴巴萎縮,手指多處截肢。
曾辯稱說,有欠羅70萬元常跟她吵架,當天因為找不到她,對方回來後脾氣火爆,兩人又吵了起來,羅還主動站到菜園枯葉火堆說「你把我燒死好了!」結果站不到2秒就受不了,還跳到一旁流理台拿起1桶汽油往頭上淋下去,結果馬上就起火。
曾表示,沒有潑她汽油、放火等語;曾的辯護律師則說,推測羅女踩到火堆灰燼,所以倒汽油就點燃了,且檢方無法舉證什麼火源點火、用什麼方式點火。
羅則說,曾陸續要她幫忙借了300萬元,當天就約在他家打麻將,想說多少可以還點錢,結果當天沒聽到曾打給她手機聲音,回去後曾就罵她是爛女人,還不聽解釋,甚至還說「乾脆把你燒死錢就不用還了」等語。
她還說,曾原本就在燒雜草,結果又把家具拿去亂燒,自己勸阻卻拉不動,後來竟然把汽油往她胸口潑,全身被潑濕後原本要離開,但考量不能開車,一回去曾就拿1支火苗朝她丟過去,導致瞬間起火,她尖叫大喊「啊~救命啊!」
羅指出,曾說了好幾次「燒死你就不用還錢了」,原本以為以當時2人的關係,曾不至於這麼狠,但由於自己在小吃店上班,手機和其他客人曖昧簡訊被他看到,曾才會罵她是賤女人 ;在救護車上,羅擔心自己會死,還一直喊曾的名字,告訴救護人員被同居人潑汽油。
現場友人則說,看見曾像瘋子一樣狂罵羅女,他們常因為感情、金錢糾紛大吵,另曾的老婆表示,先生和羅女是不正當男女關係,曾致電羅說「你這麽年輕不要找我先生,這樣會破壞我們婚姻」。
法院審理時,曾又改口羅女沒有要自焚,她是很愛漂亮的女生,只是要嚇嚇我,當時起火自己嚇了一大跳,因為沒有看過1個人這樣燒,當時真的六神無主,但根據現場其他證人所述、火場調查報告等,法院不採信曾辯詞。
法院認為,曾已經60多歲,卻因為婚外情和羅女有情感、金錢糾紛,就朝她潑汽油並丟燃燒樹枝,導致全身嚴重燒燙傷,外貌嚴重受損,身心嚴重受創,實在罔顧人性、手段殘忍,犯後狡飾卸責毫無悔意,依殺人未遂罪嫌判他有期徒刑1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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