園市一名徐姓男子平日以「聖國黃帝總宗堂」精神領袖、法號「逸仙法師」自居,3年前的除夕夜晚,他趁一名年僅19歲的女主持在桃園一家宮廟留宿,竟以手指指交強制性交得逞,事後還毆打反抗的被害人,女子最後逃到廁所躲避,並打電話向媽媽求救。桃園地院一審判徐須賠償80萬元,日前遭高院駁回。
被害女子於2016、17年間,因結識其他男子遭徐認為她「荒廢宮廟事務」,在宮廟LINE群組上宣布拔掉她「主持」一職。2017年1月的除夕夜晚,被害女子回宮廟參加活動並留宿膳房,結果被徐指姦性侵得逞,徐還出言恐嚇「如果和其他男生在一起,會讓男生不得好死」「如果敢離開,會打斷妳的腿」「會對妳家人下符,讓妳家人不得好死」。
桃園地院民事庭認為,徐以宗教領袖身分自居,涉及強制性交、傷害、恐嚇等事,事發後還企圖以甜言蜜語誘惑被害人,企圖營造相處融洽的假象想免責,判徐須賠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另刑事部分,桃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徐4年徒刑、傷害罪處5月得易科罰金,最高法院今年3月撤銷發回更審,目前高院更一審審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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